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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欺诈合同可否撤销?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 民企网 2023-06-12 11:06:53

缔约欺诈合同可否撤销

缔约欺诈合同可否撤销可撤销合同的欺诈的前提在于,合同已经生效,但存在可以欺诈的情况,所以可以撤销。如果合同受欺诈的一方,没有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则合同继续生效。缔约过失的欺诈的前提是,合同没有生效,合同未生效,且当事人有欺诈情形,那么则是缔约过失的欺诈。在缔约欺诈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缔约的合同是有欺诈性的,肯定是可以提出撤销合同的相关要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区别

首先,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其次,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最后,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标签: 缔约欺诈合同可否撤销 终止合同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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