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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如何申请?什么是涉外婚姻?涉外婚姻的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 名律网 2023-03-16 09:15:35

一、涉外婚姻如何申请离婚?

(一)涉外婚姻——协议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内地居民应当提交: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提交:

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注意事项: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涉外婚姻——诉讼离婚

首先,确定法院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然后,诉讼文书送达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最后,证据的提交

在我国法院审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我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这里的“中文”指中文简体。

二、什么是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是指结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婚姻缔结地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指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结婚、外国公民与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结婚、中国公民与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外结婚、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外结婚。我国现行法律主要规定有关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问题,通常称之为狭义的涉外结婚。我国上所指称的外国人范围主要包括几种:

(一)常驻我国的外国人,指那些具有别国国籍、经常居住在中国但是未定居的人;

(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指那些持有中国短期签证、、不是常驻在中国的外籍人;

(三)外籍华人,指已经加入别国国籍的具有中华民族血统的人;

(四)定居我国的侨民,指未加入中国国籍、但已经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人;

(五)无国籍人,指不具有任何国家国籍的自然人。

三、涉外婚姻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涉外婚姻如何申请离婚?的相关知识。涉外婚姻选择诉讼离婚的,首先需要确定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才能提交诉讼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站,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标签: 涉外婚姻 新婚姻法 调查婚姻 事实婚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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