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
您的位置: 法制网 > 婚姻法 > 离婚 > > 详情

涉外婚姻离婚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 名律网 2023-02-13 14:37:50

涉外婚姻办理离婚手续:

1、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2、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

3、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

4、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标签: 离婚手续 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 审理期限
温馨提示:

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立即在线咨询 >

相关知识推荐
操作
分享
15037178970

公众服务

法制网公众号

快速找律师 / 免费咨询

查法律知识 / 查看解答 / 随时追问

律师服务(工作日8:30-18:00 ,非工作日请QQ留言)

律师加盟

律师营销服务

在线客服:

加盟热线:

律师营销诊断

营销分析 / 回复咨询

案件接洽 / 合作加盟

法制法律网,中国知名的 法律咨询网站,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在线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CopyRight@2003-2022 fazhi.net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2016495号-2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