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要素有哪些?社会保险当事人哪些?
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当事人、社会保险结构、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社会保险待遇的计算依据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等。
(1)社会保险当事人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依法经办社会保险业务的主体;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为被保险人利益向保险人投办社会保险的主体,一般为用人单位;被保险人又称受保人,是直接对社会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主体;受益人是基于同被保险人的一定关系而享有一定保险利益的主体。
(2)社会保险一般由国家基本保险、用人单位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保险三个部分所构成。其中,国家基本保险是由国家统一建立并强制实行的为全体劳动者平等的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补充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自主的为劳动者建立,旨在使本单位劳动者在已有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个人储蓄保险是由劳动者个人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自愿以储蓄形式为自己建立的社会保险。
(3)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必须具备法定条件。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一般包括具备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主体资格和实际发生法定的社会保险事故。
(4)社会保险待遇的计算依据主要包括工资、工龄、保险费、特殊贡献和经济社会政策等。
(5)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是在社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各种来源和用途做出统一的规定,规划和安排,并据此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统一的收支、管理和运营,以保证其收支平衡、合理使用和安全、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其社会保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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