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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查询系统 不能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有解决办法吗?

来源: 法务网 2023-03-01 08:58:10

说到户籍所在地,有很多人会和自己的祖籍以及居住地区分不开,其实他们之间是有很大的区别的。那么,户籍所在地查询的方法有哪些?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吗?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户籍所在地查询的方法有哪些?

1、说明一下,户籍所在地和身份证上的地址并不一定是一样的,不要弄混了。

2、户籍所在地,看自己的户口本就知道了,网上是查不到的。

3、如果是查别人的户籍所在地,只能去公安机关查询,还要有正当的理由,因为这是别人的隐私。

你可以凭你的身份证到你的原籍派出所跟他们说明情况,到你的原籍派出所通过全国公安系统查询一下,看你的户口在哪里。如果计算机查询不到,那就麻烦了。说明你的户口可能在迁移的某个环节出了问题。(例如你在学校毕业时,户口迁移证开给了你,但你没拿那东西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上户,计算机就没有你的信息,所以就成黑户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很麻烦了,你只有凭你的身份证先到你学校所在的户口派出所查查你的户口是否有迁出记录,迁往哪里了,比如查到是迁往A地了,然后再顺着找下去,在A地派出所看看有没有迁入的记录。如果没有,看你还找得到当年的户口迁移证没有?如果找不到,那你只有请,学校所在的派出所恢复户口,然后再按照相关政策办理迁移。

二、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吗?

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读。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限,以其户籍所在地的规定为准。

三、不能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有解决办法吗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但因双方均在外地工作,不能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怎么办?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一方为原告、另一方为被告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离婚诉状中写明双方已达成协议,然后由法院主持调解离婚,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双方签收后即可生效。

在向法院起诉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因而,双方均在外地工作,无法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可以提供被告在工作居住地的证明,比如公安机关的证明、暂住证、居委证明,证明被告在该地已连续居住满一年,到该地法院立案起诉离婚。

综上所述,关于户籍所在地查询的方法有哪些,我们要注意,我们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份证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的,或者,我们可以到公安局进行查询,但是我们只能查询自己的户口所在地,不能侵犯别人的隐私,查询其他人的。

标签: 户口本首页 常住人口 居民户口簿 户口本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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