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是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的一类案件,或因交通事故造成、或是被人打了、也有帮工发生意外导致,但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工伤不在本文讨论范围),最终伤者都会面临如何维权的问题。
第一招 发生事故要报警,让赖皮无处皮。
或许有人心里在想,又不是杀人放火的刑事案子,报警有用吗,警察会管吗?
不错,在众多导致人身损害的原因中只有被人打和交通事故属于公安部门管理的范畴。那为什么笔者还要强调报警呢,这岂不是很不专业,甚至很笨吗?
答案很简单,就是通过公安部门固定某年某月某日因什么原因发生了导致人伤的事情。但官司就是打证据,因意外导致的人身损害,但相关责任人为了逃避责任拒不承认发生了事故,而伤者一方又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事故是因为对方的原因导致的,最终法院因为无法确定事故与被告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而驳回了起诉。
虽然这只是极少见的个例,但是为了避免出现这种不利局面,选择通过报警的方式由公安部门在事发之初就对事件进行调查、记录对维权是有重大意义的。
第二招 医院定要沟通好,病历资料要写好。
事故后送医是必然的,那么送医的过程中一定要与医院沟通好,在入院记录上就要写清楚受伤的原因。住院期间的陪护情况和出院后的养病休息时间也要提前和主治医生沟通好,这两项内容涉及到护理费与误工费的计算。
第三招 鉴定、律师都重要,专业人士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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