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
您的位置: 法制网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认定 > > 详情

道路交通事故按根据损害后果的程度分类有哪些?道路交通事故分类有哪些?

来源: 名律网 2023-02-01 15:26:59

日常生活中每天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为了便于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我们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分类,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按责任分类有哪些?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1.道路交通事故按责任分类有哪些

(1) 机动车事故:是指在事故当事方中机动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因为在道路上行驶,机动车相对为强者。

(2) 非机动车事故:是指畜力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在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事故中,非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应视为非机动车事故,因为在道路上行驶,两者比较非机动车为强者。

(3) 行人事故:是指行人—方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2.道路交通事故按根据损害后果的程度分类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将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1)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机动车财产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上述分类中的财产损失,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价。直接损失不包括现场抢救、抢险及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轻伤: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执行。

重伤:按《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

死亡:指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事故处理时不受此限制。

此外,根据我国《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为特别重大事故。

标签: 交通新法规 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肇事
温馨提示:

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立即在线咨询 >

相关知识推荐
操作
分享
15037178970

公众服务

法制网公众号

快速找律师 / 免费咨询

查法律知识 / 查看解答 / 随时追问

律师服务(工作日8:30-18:00 ,非工作日请QQ留言)

律师加盟

律师营销服务

在线客服:

加盟热线:

律师营销诊断

营销分析 / 回复咨询

案件接洽 / 合作加盟

法制法律网,中国知名的 法律咨询网站,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在线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CopyRight@2003-2022 fazhi.net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2016495号-2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