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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洲3月17日公告,公司于3月17日收到深交所《关于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2月2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 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9.2.5条的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同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9.1.15 条、第 9.6.10 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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