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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在判刑的时候主要听取哪些人的意见呢?

来源: 律速网 2023-03-23 09:25:40

认罪认罚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中的一种特殊规定。在认罪认罚制度下,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认罪认罚,对自己的有关刑事诉讼权利进行一定的处分,也能充分节约司法资源。

因此,从总体上来说,对于一些事实清楚的案件,认罪认罚是一种不错的处理方式。在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时,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检察院需要对有关事宜听取犯罪嫌疑人和律师的意见,为了案件的准确处理,有时也会听取其他案件参与人的意见。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主要听取以下三个方面人员的意见:

1、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自己的意见。

2、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站在犯罪嫌疑人的角度,法律人士的意见。

3、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从被害人的角度听取意见。

人民检察院办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案件时,既要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要防止案件处理的偏差。因此,听取犯罪嫌疑人自己的意见之余,一定还要听取辩护律师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更为重要的是,还要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只有这样获得全面的信息之后,才能把认罪认罚事宜处理得当。毕竟宽严得当也是刑事诉讼追求的价值之一!

标签: 认罪认罚制度 人民检察院听取哪些人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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